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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的选拔条件
发布日期:2010-11-28 12:45:00   字体:[大]  [中]  [小]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普通高校大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3、学习勤奋,完成规定的课程,主干课程在良好(80分)以上。

  4、选拔专业:计算机、通信、电子、仪器仪表、自动化、工程机械等理工类专业。

  5、选拔范围:本科生以一年级为主,个别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学生也可选拔;研究生从一年级选拔。

  6、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 女性身高164厘米以上;视力为双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患有心血管疾病、各类慢性病、内脏功能不全、传染病者不合格。

  7、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时的年龄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8、同等条件下,党员、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特长生、特困生、研究生以及毕业后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工作的学生优先选拔。

  9、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录取、在高校享受社会义务性奖学金的学生不选拔,大中专生不选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不选拔,政治上自我要求不严、特别是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坚决不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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